在即将召开的省两会上,民革省委的政协委员将提交提案,建议授予房产局处罚管理物管公司的权力,如发现有故意侵害业主权利等现象取消其从业资格。
政协委员实地调查后发现,物业管理公司本身存在不按合同服务的情况较多。虽然各区房产部门已成立了管理物业公司的机构,但并没有授予处罚管理的权力,对违规的物业公司不能进行有效的处罚和管理,丧失了应有作用。
为此他们建议政府要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可授予房产局处罚管理权,对违规的物业公司进行处罚、管理。对故意侵害业主权利与故意不守合约的物管公司进行验证,取消继续从业的资格。同时立法将小区卫生与环境的建设纳入到街道社区的职责范畴,授权街道与社区对小区卫生与环境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