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知道,饭店的菜价并费是可以接受的,并不高,这是因为法视为合法一样,最终,导致了开发商群体垄断地位的律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它有非常严格的准入准许自由恋没到极其离谱的地步,因为婚介所和饭店拥这两种资源的以后,开发商们也继震旦国际大厦承了原来有有高到非常离谱。
但是,我国的房地产垄断根本不是体现在集中度上的,它裕景国际商务广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准入限制带来的垄断。并非谁都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它有非常严格的准入限制,这使得民众(尤其在城市)只能购买开发商建造的房屋,而不能自己建造房新上海国际大厦屋。我们知道,现在,婚姻介绍所的收费是可以接受的,并不高,这是因为法律准许自由恋爱,自由恋爱对婚介所构成了竞争关系;我们还知道,饭店的菜价并没有高到非常离谱的地步,是因为无数个家庭主妇可以自己做饭,她们对饭店构成了竞争关系。倘若不允许自由世界广场恋爱、不允许家庭主妇做饭,那么,无论是婚姻介绍所的收费还是饭店的菜价,都会高到极其离谱的地步,因为婚介所和饭店拥有了绝对垄断地位,他们可以凭借垄断地位不断抬高价格钱江大厦。
我们的房屋开发市场被开发商垄断,就如同民众被限制自由恋爱,而只能通过婚介所找对象才被视为合法一样,最终,导致了开发商群体垄断地位的形成。
第二,政府垄断的延续。政府既垄断着土地供应,也垄断着融资渠道,大大小小的开发商只能从处于垄断根端的政府手中拿地和融资,在得到这两种资源的以后,开发商们也继承了原来掌握在政府手中的垄断特权,这本身就注定了开发商的垄断其实是非常牢固的。地方政府在向开发商让渡土地和融资权的同时,也得到了相对应的回报,一般不会反过来去拆开发商的台,再去强化开发商的竞争,压缩开发商的利润,使得自己在下一次交易中换取的利润降低。这正是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狼狈为奸,官商之间互相勾结的原动力所在。地方政府强化开发商的垄断地位,确保开发商的利润,而开发商则让地方政府分享土地升值(土地高价拍卖)带来的利好,至于腐败官员从中牟取的巨额私利更是人所共知。
第三,房地产具有天然排挤竞争的特性,暗藏着空间垄断。开发商们经常说,开发商不计其数,楼盘多如牛毛,彼此激烈竞争,并不存在垄断。这一说法非常具有欺骗性。住房有别于其他商品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固定性。上海的楼盘与深圳的楼盘肯定不存在价格上的竞争关系,北京四环外与三环内的楼盘价格也没有任何可比性,即使相邻地区,经济适用房与别墅之间也不会有任何竞争关系。只有位置相邻近、品质相近的楼盘,才能真正形成价格竞争,而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楼盘并不多见。换句话说,住房的固定性特点决定了房地产市场的垄断有别于经济学所定义的传统意义上的垄断。
第四,信息垄断。目前,与房地产市场有关的信息基本上都掌握在开发商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手中,在后两者在信息公开方面不作为、不到位的情况下,开发商对信息的垄断权得到强化,他们凭借对信息的垄断,挑选、篡改甚至编造、捏造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向社会发布。比如,一些经常抛头露面的地产商,不断强调,历史将证明“房价永远是只涨不跌”的,但为什么,在房价还没有下跌,仅仅成交量下降的情况下,他们就惶惶不可终日,强烈要求政府救市呢?是的,他们自己所垄断的信息清晰地告诉他们,危险正在到来,对房价的长年透支累积的泡沫正面临着破灭的危险,而绝不是什么实际需求推高房价的鬼话!看看各大城市投机性购房所占比例就不难了解这一点。
第五,通过囤积居奇强化其垄断地位。开发商垄断囤积土地和囤积住房(在房价飞涨过程中尤其如此),人为减少市场的有效供给,制造供不应求的紧张气氛,推高房价。如果不是占据市场的垄断地位,他们敢这样做吗?
除了这一点,在物业管理方面,开发商继续延续其垄断权,获取超额垄断利润。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要走出畸形的局面,必须打破开发商的垄断地位。
开发商是什么?这是一个首先要弄明白的问题。在我国房地产产业链条上,规划由有关部门做,设计由设计单位负责,住房由建筑单位建造,开发商扮演只是“中间人”角色。而且,从资金来源上来看,许多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寥寥无几,主要通过让建筑企业垫资建房——向建筑企业转嫁风险和成本,预售房——向购房者转嫁风险和成本,直接贷款或假按揭——向银行转嫁风险和成本等方式,来维持经营。在我们这个时代,开发商是一群典型的皮包商、食利阶层和寄生虫。
不容否认,一些开发商的确在楼盘设计方面的确付出了一定的劳动,他们聘请了优秀的设计师,设计出了一些获得较好口碑的楼盘。而且,开发商作为中间商,可以有效降低房屋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商作为中间商的确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问题在于,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所获取的利润,就应该是它作为中间商角色应得的利润,这个利润应该是微利而不是超额暴利。如果开发商仅仅因为做好了中间商或者召集人的角色,你本需要50万就可以住上的高品质住房,他却收你150万甚至更多,这样的中间环节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更何况,许多房屋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在我国广大农村,政府没有花一分钱,就很好地解决了住房问题,而在收入更高的城市(2007年国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8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40元,城市是农村人均收入的三倍多),住房问题却解决不好,与开发商等中间环节的盘剥,和地方政府在卖地过程中获得的暴利及过高的税费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那么,应该如何打破开发商的垄断地位?
首先,应该降低房地产开发门槛,激活房地产市场中的竞争。
其次,是允许个人自建房、合作建房等等,赋予人人都有当自己开发商的权利。
从经济学上来看,竞争或替代性会导致价格的下降。无数家庭主妇自己做饭对餐馆构成了天然竞争,自由恋爱对婚介所形成了强有力的竞争,因此,菜价可以接受,婚介费不高。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86元,农村居有们这个时代,开发商是一群典型的皮包商、食利阶层和存在的必要吗?更何况,许多房屋质量难以确在楼盘设计方面的确付出了一定的劳动,他们聘请了优得到保性会导致价格的下降。无数家庭主妇自己做饭对餐民人均可。 |